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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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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红茶有地理标志_乱用日照红茶商标要负法律责任的正文:
茶叶市场上滥用商标的现象屡禁不止,不利于茶叶市场的良性发展,好在各个茶企也开始注重地理标志的申请,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商标使用权,“日照红茶”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日照红茶的规范化经营提供了保障。
截止到目前,日照市共拥有地理标志商标20个。据了解,“日照红茶”此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意味着近千户茶农将从中受益,对日照红茶实施品牌化战略,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形成地域品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者从日照市工商局了解到,截止到目前,日照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6954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件数为6373件;拥有地理标志商标20件,
分别是“日照绿茶”“莒县大姜”“莒县绿芦笋”“日照蓝莓”“日照黑木耳”“日照虾皮”“日照黑陶”“日照西施舌”“莒县丹参”“五莲苹果”“五莲樱桃”“日照金银花”“日照核桃”“日照蚕茧”“日照烤烟”“日照刀鱼”“日照刺参”“日照黑头鱼”和“日照红茶”。2013年,“日照绿茶”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称号后,日照工商部门立足日照红茶特色产业自身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把培育、指导“日照红茶”这一特色农产品(000061,股吧)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工作,作为工商部门服务“三农”的切入点之一。日照工商部门积极开展商标帮扶工作,多次派专人全程上门跟踪服务,帮助岚山区农业技术服务协会申报“日照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时,工商部门还积极协调沟通上级各有关部门,为“日照红茶”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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