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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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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被多收茶位费_消费者可投诉的正文:
现在大家出门聚餐时,往往喜欢选择团购,6月5日,辽宁的王小姐团购了128元的晚餐,结账时却被额外收取了12元的“茶位费”。根据《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不允许餐厅收取餐位费,为什么又多出了一个茶位费呢 6月5日,消费者王小姐向沈阳晚报新闻热线投诉,质疑该餐厅收取“茶位费”的合理性。
让我们来看看事件的详细始末:6月4日下午,王小姐团购了位于大东区一商场内某餐厅的晚餐,然后和三位朋友一起去用餐。结账时,王小姐被店家告知,她们每人还得再付3元、总计12元的茶位费。面对1王小姐与同伴的质疑,餐厅的工作人员仍然坚持收取茶位费。无奈之下,王小姐只好接受了这个事实,又支付了12元钱。事后,王小姐要求饭店给她出具小票。在这张小票上,明确标注着王小姐的消费金额和消费项目。其中包括128元的团购套餐,还有12元的普洱茶。对于这样的标注,王小姐无法认同。“128元的团购套餐里就包括普洱茶啊,怎么又单独收费了?”面对再次质疑,饭店工作人员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只是坚持:“这是饭店规定的。”事件结果:餐厅表示茶位费是误收6月5日下午,有晚报记者对该餐厅进行的采访。餐厅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表示,他已经知晓并调查了此事。他表示,餐厅一直都是不收取茶位费和餐位费的,而且当天一共有12单团购餐,其中只有王小姐的收了茶位费,肯定是失误导致的。“王小姐购买的128元团购餐里包含了普洱茶,我们每次会对茶位有个记录,但不会收费。可能是当天值班的服务员弄错了,把记录用的‘茶位数’当成收费项目了。”李姓负责人表示,他首先对王小姐表示歉意,只要王小姐方便,他可以随时为她退还12元茶位费。消费者协会:碰到茶位费可投诉经营者强制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茶位费,消费者可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消协没有查处权力,只能对经营者的侵权违法行为进行谴责、披露、曝光,帮助消费者主张权益、支持帮助诉讼,建议消费者慎重接受该经营者的服务。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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