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03日
-
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茶叶分会-简介_125的正文:
市茶业协会福安茶叶分会
文章为你介绍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茶叶分会的简要概述,协会地址,协会章程,协会福安茶叶分会: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等相关情况。 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茶叶分会协会简介 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分会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于2008年1月11日正式成立。本协会是由在京福安籍从事茶叶生产、销售、服务及市场开发的企业及个人自发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目前协会共有会员企业210多家,在京从事茶行业的福安籍人员达8000多人。我协会大力配合福安市政府的茶产业政策,大力宣传推广坦洋工夫红茶,2010年协会会员企业总销售额首次突破10亿元,创造利税达到1亿多元。协会怀着建设家乡、回报乡梓的美好夙愿,积极引导会员回家乡投资兴业,投资开发家乡茶叶基地。截止2010年底,共有八家会员企业在福安茶叶产区建设高标准茶叶基地近5000亩,带动当地茶产业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茶农的收入,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增长。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秉承政府一贯引导企业民主自决和行业自律的方针,以服务为根本,市场为导向,诚信为准则;加强行业管理,着力提高会员企业竞争力,引导会员企业规范化、品牌化经营,维护本行业各项合法权益。协会将竭力搭建福安市与北京茶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两地茶业事业发展,为两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做出贡献。 协会接受北京市政府、北京市茶业协会和福安市政府、福安茶叶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将根据行业发展和会员的要求适时增设机构,开展全方位的服务。 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分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自来水集团来水亭物资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分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分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北京市茶业协会福安分会是由福安市在京从事茶叶生产、销售、服务及市场开发的企业、公司及个体经营者自愿组成的茶行业间非营利性的社会民间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团结、服务、创新、发展。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秉承政府一贯引导企业的民主自决和行业自律的方针,以服务为根本,市场为导向,诚信为准则,加强行业管理。着力提高茶叶质量,争创茶叶优质品牌,促进茶叶产业化经营。为福安市政府与在京茶叶从业人员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便捷平台,维护本行业各项合法权益,最终为促进福安茶叶发展和社会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北京市政府、北京市茶业协会和福安市政府、福安茶叶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地址:西城区马连道12号京水物资四楼会议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单位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茶叶生产加工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茶叶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 (二)反映茶商和企业的愿望与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有效传达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意图,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协助政府和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三)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间的联系,收集、整理国内外茶叶生产、流通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资料,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平台,培训高级技术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为本行业服务。 (四)充分发挥福安地区茶叶资源丰富的优势,在采摘、制作过程中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茶叶的综合利用,延伸茶叶产业链,实现茶叶产业化;争创茶叶优质品牌,普及茶叶知识,积极参与新产品评比,指导茶叶行业健康发展,弘扬我国茶文化。 (五)协会服务:开办网站、开展专题讲座、茶事沙龙、组织国内外相关企业间的经验交流会;出版协会内部刊物,定期参加电视、广播节目等各种文化活动以供茶商、企业与媒体间沟通联系,提高本协会的社会知名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调解;企业营销策划等。 (六)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和交办的任务,并进行详细的咨询、调研、论证、评估和鉴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更新知识,搞好技术交流,信息互通,提高茶叶技术与管理水平。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茶行业(包括茶楼、茶包装设计单位)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机构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承担本会所委托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企业管理以及新产品试制等方面的经验和资料。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关心本协会工作,反馈、交流信息。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须提前一个月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书,经批准后交回会员证;不按时缴纳会费(一年)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并在今后不可重新入会;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会员自动取消会员资格,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会员义务一年以上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者,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北京茶业协会、福安茶叶协会审查并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用;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决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人数为理事会的13左右,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中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标签:
文章均为安溪铁观音茶叶网发布,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www.988133.com/view.asp?id=3074
- 评论:(0)
- 隐藏评论
【评论很精彩,有内幕、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