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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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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普洱茶不能喝”之迷惑的正文:
�在网络上针对野生茶能不能饮用的问题讨论激烈。有专家所提的不能饮用的观点,也有消费者的饮用感受,认为感觉良好的多,有不良反映的较少,野生茶生产者在产品说明上则是明明白白地告诉消费者是可以饮用的,且品质比非野生的好。所以,野生茶能不能饮用则让人迷惑。
专家的意见已是很明确(网络上转载文章)。野生茶是指未经人工驯化的茶树,不同于现代普遍认为的茶树品种。其染色体数量与人工驯化过的茶树不同,其存在的意义只有两个:一是作为茶树发源地的证明,二是作为茶树资源研究的基因库。不能直接作为饮用茶。专家们举的野生茶不能饮用的例子是七十年代下关茶厂使用野生茶原料比例不当,致使藏族同胞饮后产生不良反映,经调查组调查确定为该事故的元凶是野生茶所占比例过高!笔者平时也看了些茶叶方面的书,对以上专家的观点越琢磨越觉得有不解之处。专家的意见固然具权威性,因为此观点公诸于世必有可靠的研究数据作为依据。但我们有不明白的地方还是应该大胆提出来,才能有幸得到专家的指点,同时长点见识!一、什么是“茶”。也就是该如何给“茶”下个定义。是否只有经人工驯化过的茶树才能称之为“茶”。还是根据其各项理化指标的含量,或叶中所含的某些特征成分有无或多少来界定。按专家的意见,未经驯化的野生茶树其染色体数量与栽培型的不同以确定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茶”,这从植物分类学或细胞学的角度是有其道理的。可笔者想其染色体数量的不同是否就是因为人工驯化的结果?若是,那现在的茶树品种是否就稳定不变?因为现在的人工化更甚,能保证以后不会变种吗?那变种后还能称其为“茶”吗?我想不管它怎么变,甚至其染色体数量也变了,还得称其为“茶”,充其量在前面加个定语为“将来意义上的茶”。此提法不知妥否,待与行内商榷。说野生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茶,笔者赞同,若说野生茶“非茶”则觉得理由不够充分。对真假茶的鉴定在茶叶检测行业好象没有针对其染色体进行鉴定作为依据,常规的检验规程一般是对其理化指标如灰分、水浸出物、多酚类物质、咖啡碱等成份含量是否符合茶叶中正常含量范围作为参考,对其特征成份如茶氨酸等测定及细胞质中是否含有碳酸钙结晶等特征进行鉴定。有的还根据茶树“富铝”、“高锰”等特性,对铝、锰等含量进行测定,以作为辅助判定。据笔者了解,下关茶厂生产的野生茶曾送国家茶叶检测部门检测,其各项指标均符合有机茶标准!既然经检测符合相关茶叶标准,那称其为“非茶”就有点勉强了,“不能饮用”可能还缺点依据吧!二、野生茶不能喝的依据是什么?在食品或药品行业,通常对一种食品或药品是否可食用或药用的判定,往往是对其进行安全性或药用毒性进行考查,先对其进行成份分析,检查是否发现对人体有害的成份,药品还得经严格的活体研究与临床实验,以判定其效用与毒性。这样才能下科学准确的结论。若定论野生茶不能饮用,不知是否对野生茶进行全面检测,是否发现了其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或有较多的相关饮用不良记录作佐证?野生茶能否直接饮用,咱们研究部门与检测部门还需要更充分的检测分析,以可靠翔实的数据来下准确的结论。以一两个个案来否定野生茶的饮用价值,那可能有些片面性。(下关厂七十年代的案例最多只是个别案例,其中的结论还有值得探讨的地方,容下文另作分析)。2006.2期《中华茶人》载“普洱古茶树考察纪实”一文,云南七名专家组成考察组(张顺高研究员为组长)经对普洱县境内古茶树进行实地考查后,提出四点专家建议,其中第二点:对野生大茶树进行生化成份分析和食用性研究。这个建议是科学的态度,这表明专家对野生茶能否饮用并没有下定论,其食用性研究还在进行中。这与网上转载文章内容所述的专家观点有质的不同。至少说明野生茶树不见得就只有源产地证明与基因库这两个存在意义!三、下关茶厂七十年代“野生茶事件”是铁证吗?笔者认为还是有值得探讨的余地。我们知道,野生茶树因其生长环境条件独特,其品质特征自然不同于栽培型茶树。其氨基酸等内含物质丰富,带苦涩味的多酚类物质相对较低,表现出香气独特(野香浓郁),回味甘甜持久,口感醇厚的独特风味。由于其内含物质极其丰富,若冲泡过浓,或过量饮用,特别是空腹饮用,自然会产生一些不适现象,就如“茶醉”一般。野生茶性偏凉,不当饮用可能产生头晕甚至腹泻现象(个别性的),这也应该可以解释得通的,这些现象并不是野生茶才独有!所以才提倡科学饮茶!现在来分析一下“野生茶事件”。按当时资料,野生茶的使用比例在3%~5%,发生该事件是因为超过此比例,反正不是100%的野生原料。其结果就让藏族同胞饮后头晕腹泻!下关茶厂自04年开始试制野生茶(饼与沱),其使用原料是采用100%纯野生原料制作,并投放市场。而值得庆幸的是,“野生茶事件”并没有重演!从这点至少可说明一点:所谓的“野生茶事件”的元凶并不一定就是野生茶!笔者推测(只是推测而已)这可能与藏族同胞饮茶方式不无关联。众所周知,正常冲泡还讲究茶与水的比例及冲泡时间,而藏族同胞的煮茶风俗,其茶味之浓茶性之烈就可想而知了。再者,七十年代的生活水平与现代更不可同日而语,当时藏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吗?是否可以推断有一定程度上属空腹饮茶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当时都给予排除了吗?所以笔者认为,这事件是由饮茶引起的(这当时的调查组已有定论),不过不当的饮茶方式(特别对野生茶)在该事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应该值得我们思考!四、所有的野生茶都不能喝吗?据有关资料,我国目前经证实的野生茶品种不下几十种,是否都在不可饮用之列?若答案是肯定的,那有对这几十种野生茶进行相关研究的数据吗?有数据才能说话吗!张顺高研究员等专家只是说还需要进行食用性研究(发表于权威茶叶刊物),并没有下肯定的结论。或许经研究有部分野生茶树可以饮用也说不准呢,怎能一棒将“野生茶的食用性”打死!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非科学的态度。野生茶树是我国二级保护植物,其具有的科学研究价值不可估量,且是世界茶树发源于中国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每一位茶叶工作者,甚至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有责任与义务来保护其野生种群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采制都是违法的行为。据悉,云南省政府2006年已下文明令禁止采摘野生茶树,这才是保护野生茶树资源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可是资源保护与能否饮用是两个事情,资源保护要依赖全民保护意识和切实的法律手段,而能否饮用则要以研究数据来下结论。此乃管见,与诸位商榷。五、网上所载文章还有一段某位专家的话,大意是:现在是科学发达的时代,不能如神农氏那样对野生茶进行“尝百草”,年轻人不知野生茶的厉害,等等。笔者对此想说点浅见。“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萘而解之。”此“萘”当是百分之百的野生茶无疑!这应说明野生茶之解毒功效非同一般。现在如有哪位尝草者遇七十二毒,能得“茶”(现代意义上的茶)而解之吗?此是否可证明野生茶其独特功效之一二呢!年轻人固然莽撞,可勇于去尝试,至少可以获得饮用效果的第一手资料,让研究者省去临床应用的环节,这也未偿是个很坏的事,不是吗?如果没有第一个人吃螃蟹,那人类将永远品偿不到其绝世美味!现代科学是发达了,如果研究部门没能及时地进行深入研究,告诉世人一个准确的结论,那人们只得仿老祖宗神农氏的老办法——“尝百草”了。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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